劳务分包的概念: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劳务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建筑主体工程指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结构体系。一、混凝土工程:(一)模板工程(二)钢筋工程(三)预应力工程(四)混凝土工程(五)现浇结构工程(六)装配式结构工程(七)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二、砌体工程:(一)基本规定(二)砌筑砂浆(三)砖砌体工程(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五)石砌体工程(六)配筋砌体工程(七)填充墙体砌体工程(八)冬期施工。三、钢结构工程:(一)基本规定(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三)钢结构焊接工程(四)紧固件连接工程(五)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六)钢构件组装工程(七)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八)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九)多层及高层钢结构等
建设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了以下十三种类别属劳务作业范围:1.木工作业6.钢筋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2.砌筑作业7.混凝土作业12.钣金工程作业3.抹灰作业8.脚手架作业13.架线工程作业4.石制作业9.模板作业5.油漆作业10.焊接作业对于劳务分包范围,国家和行业都有明确规定,必须是非主体工程。比如国家电网公司就规定,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承担土石方爆破、基础浇筑、设备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禁止劳务分包单位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和转包,禁止无资质的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劳务分包。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